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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公立医院医药改革首日 市一院迎来就诊高峰

  11月1日零时,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顺利完成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系统切换后,医改首日迎来就诊高峰,门诊诊疗秩序井然,就诊患者普遍反映良好,医院运转平稳过渡。

  上午,市卫生计生委俞军副主任、医改处陈昌锋处长、物价局价格处马晓栋副处长到市一院了解首日运行情况,对昨夜为各种准备工作熬了通宵的医院工作者道一声“辛苦了”。

  按照市统一部署,市一院提前进入改革“备战”状态,院领导全部加班,多次召开院办公会部署工作,组织各科室相关人员学习有关医改文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成立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院长、党委副书记杜钟祥任领导小组组长,并制定了关于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使医改工作有序推进,院信息科与财务科密切配合,共同加班加点修改程序,及时更新医保项目库,对近5000条收费项目逐一对照调整,并与财务等相关部门制定综合价格改革切换的各种应急预案,由财务科、药剂科多次核对修改好的信息。在综合价改正式启动后,院领导小组亲自带队通宵工作,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信息切换后的全库测试工作,力求无差错,确保综合价格改革在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平稳顺利切换。与此同时,向市民加强医改政策的咨询及宣传工作。

  医改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市一院院长杜钟祥表示,力争在公立医院改革领域取得新突破,以改革促发展、惠民生,努力让医院发展更具活力,患者就医更放心、更安心、更舒心。

  相关链接:市一院关于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使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处置,保证综合医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医院组织制定了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成立组织

  成立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同院发〔2015〕55号文件,增加鄂云翔同志为常务副组长。

  同时,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医药价格调整实施后10天内,各科室主要领导不得外出,密切关注医院医药价格调整实施进展情况,对突发情况,及时做出反应,妥善处理各类事件;二是将日常工作中收集整理的较为常见的问题,集中讨论并向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汇报,避免事件进一步扩展。

  二、落实“五个到位”

  1、组织领导到位;

  2、信息系统到位;

  3、人员培训到位;

  4、宣传引导到位;

  5、应急保障到位。

  同时,在10月31日前可将所有未出院病人预结账,并保存数据。

  三、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急措施

  (一)价格调整系统切换后HIS系统无法正常运转

  1、最先发现价格调整系统切换后HIS系统无法正常运转的科室在现场积极处理问题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将发现的问题报告给医院信息科或总值班,由信息科或总值班安排医院应急工作组,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会同现场科室共同处理存在的问题。

  2、预先做好单机结算准备。HIS系统无法正常运转问题出现后,门诊收费处、住院处、门诊药房等窗口班组立刻将挂号、收费等处的结算工作切换到单机上进行,如实在不足以应对,可临时启动人工手写结算办法。此外,门诊收费处、住院处、门诊药房等窗口班组负责人要积极协调处理之前结算已经出现结算问题的患者。

  3、门诊收费处、住院处、门诊药房等窗口班组无法处理的问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至医院信息科或总值班,由信息科或总值班安排相关部门解决;信息科或总值班仍然无法处理的,则在第一时间报告医院医改应急领导小组,由医院医改应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并上报上级有关行政部门。

  4、在处理现场问题的同时,医院应急工作小组要在第一时间安排医院信息科做好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维护工作,为信息工程师提供一切可能提供的条件以迅速解决HIS系统出现的一切问题。

  5、如本院信息科无法解决HIS的相关问题,应在第一时间联系有相关经验的IT公司前来解决(留有备选公司)。

  (二)系统切换后医保、农合病人无法及时结算

  1、最先发现价格调整系统切换后HIS系统无法正常运转的科室在现场积极处理问题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将问题报告给医院信息科或总值班,由信息科或总值班安排医院应急工作组,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会同现场科室共同处理存在的问题。

  2、门诊收费处、住院处、门诊药房等窗口班组要制定应急方案,并启动各自的应急机制,窗口班组负责人负责组织疏导患者并做好解释工作。

  3、门诊收费处、住院处、门诊药房等窗口班组无法处理的问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至医院信息科或总值班,由信息科或总值班安排相关部门解决;信息科或总值班仍然无法处理的,则在第一时间报告医院医改应急领导小组,由医院医改应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并上报上级有关行政部门。

  4、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召集医保办、外联部等相关部门,与市及各地医保、农合部门进行沟通,确定解决问题的时限,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5、确定解决时间后,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告知相关窗口部门。如问题可以2个小时之内解决,则窗口部门告知患者耐心等待,并做好疏导和安抚工作;如2个小时之内无法解决,则告知患者择日前来结账,并登记好患者的联系方式,待可以结算时电话通知。

  (三)调价后患者对新收费方案不满意

  1、院团委要安排院内志愿者在门诊大厅、收费窗口对患者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最先发现问题的科室应在第一时间将问题报告至医院信息科或总值班,由信息科或总值班安排相关部门解决;信息科或总值班仍然无法处理的,则在第一时间报告医院医改应急领导小组,由医院医改应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并上报上级有关行政部门。

  3、门诊收费处、住院处、门诊药房等窗口班组负责人,应先将提出尖锐批评意见或情绪反响较大的患者及家属带离窗口,待患者及家属的情绪稳定后,由相关人员向患者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并出示政府部门及医院下发的各类文件。如患者仍然不理解的,应将之引导至医院指定的部门进行解释(设立临时办公室,由财务科、信息科、行风办、门诊部、沟通办各派人参加,地点暂设在沟通办)。

  4、住院患者如对医疗收费不理解的,应由有关医疗组长及床位医生进行耐心解释。仍然不满意的,应由医务处出面进行解释。

  5、住院患者如对护理收费不理解的,应由有关病区护士长及管床护士进行耐心解释。仍然不满意的,应由护理部出面进行解释。

  (四)其他情况

  1、机关科室遇到以上几种情况之外的,应参照以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处理原则,灵活适度处理。

  2、具体人员在与患者的解释过程中,如有对政策把握不准的情况,应及时与医院应急工作小组的工作人员联系。

  3、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等各部门应将平时遇到的各种有关医改的动态问题,及时汇总反馈至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如遇到无法处理解决的问题,可以召开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市医改办。

  四、其他要求

  1、切换当日夜间零时,除院总值班、科主任值班、护士长值班、保卫值班人员外,当日值班院领导、信息科、财务科、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药剂科等应安排值班人员了解情况并随时待命。

  2、11月1日(周日),机关各科室至少安排1人到挂钩科室驻点,协助解决问题,财务科、信息科、药剂科、医务处、医保办、护理部、医协办、门诊部、药剂科全科上班,院应急领导小组全部成员均上班,科室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3、团委提前安排志愿者,在11月1日至3日期间在门诊大厅、收费及住院处窗口等处进行解释、宣传。

  另附:

  徐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

  窗口篇:

  一、此次改革停收“挂号诊疗费”,改收“诊察费”,医保政策有什么支持?

  此次改革取消了“挂号诊疗费”,改收“诊察费”。原门诊挂号费属于自费项目,需个人现金支付。此次改革后,医保部门调整了支付办法,普通门诊诊察费(包括中医辨证论治费)按照乙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首先由参保人员先行自付10%,其余进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专家门诊诊查费(含门诊中医辩证论治费)超出普通门诊诊察费(含中医辩证论治费)的部分可刷自己医保卡支付,也可现金支付。以上自费部分均可以刷自己医保卡结算支付,但不计入起付标准,不享受医保统筹基金补助。

  例:非门慢在职职工在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为12元,12元*10%=1.2元先由个人自付,其余10.8元累计起付标准(与药品、诊疗等合并累计),当起付标准累计达到1500元以上再发生的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报销,最高报销上限为每年1200元。

  二、此次改革医疗服务定价中,提高价格的有哪几类?

  1、诊察费(以前俗称“挂号费”),包括西医门诊诊察费、门诊中医辩证论治费等。

  2、护理费、注射费等。

  3、床位费。

  4、部分病理检查和高压氧治疗等临床各系统诊疗项目。

  5、手术费、治疗费。

  6、部分传统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三、此次医疗价格改革降价的有哪些?

  1、药品不加价。

  2、降低部分检查价格(如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伽玛刀治疗、螺旋CT超层、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象(PET)、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和部分以设备为主的辅助操作项目价格)。

  3、降低部分检验价格(如大生化检验、乙肝二对半定量检测、乙肝二对半定性检测等常规检验套餐价格等)。

  四、此次改革后,门诊诊察费标准多少?

  二级医院三级医院

  普通门诊10元/次12元/次

  副主任医师15元/次22元/次

  主任医师25元/次35元/次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临床专家40元/次50元/次

  注:中医门诊在以上基础上加3元。

  五、价格改革会增加病人负担吗?

  此次价格改革总体上不增加患者负担。

  但就每个就诊病人而言,可能有增有降。以用药为主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费用会下降;但也有部分以手术等治疗为主的患者,有可能个人负担会有所增加,如口腔治疗的患者。

  此次,对需进行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放射治疗等治疗方法的特殊疾病患者收费标准未作调整,治疗费用不会增加。

  临床医生篇:

  一、此次医疗价格改革有哪些变化?

  主要变化:

  1、药品不加价。

  2、降低部分检验检查价格。

  3、提高医疗服务价格。

  二、此次改革医疗服务定价中,提高价格的项目有哪几类?

  1、诊察费(以前俗称“挂号费”),包括西医门诊诊察费、门诊中医辩证论治费等。

  2、护理费、注射费等。

  3、床位费。

  4、部分病理检查和高压氧治疗等临床各系统诊疗项目。

  5、手术费、治疗费。

  6、部分传统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三、此次改革医疗服务定价中,降低价格的项目有哪几类?

  1、药品取消15%加价,按采购进价销售。

  2、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用。如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伽玛刀治疗、螺旋CT超层、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象(PET)、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和部分以设备为主的辅助操作项目价格。

  3、降低部分检验项目费用。如大生化检验、乙肝二对半定量检测、乙肝二对半定性检测等常规检验套餐价格。

  四、此次改革停收“挂号费诊疗费”,改收“诊察费”,医保政策有什么支持?

  此次改革取消了“挂号诊疗费”,改收“诊察费”。原门诊挂号费属于自费项目,需个人现金支付。此次改革后,医保部门调整了支付办法,普通门诊诊察费(包括中医辨证论治费)按照乙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首先由参保人员先行自付10%,其余进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专家门诊诊查费(含门诊中医辩证论治费)超出普通门诊诊察费(含中医辩证论治费)的部分可刷自己医保卡支付,也可现金支付。以上自费部分可以刷自己医保卡结算支付,但不计入起付标准,不享受医保统筹基金补助。

  例:非门慢在职职工在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为12元,12元*10%=1.2元先由个人自付,其余10.8元累计起付标准(与药品、诊疗等合并累计),当起付标准累计达到1500元以上再发生的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报销,最高报销上限为每年1200元。

  五、此次改革后,门诊诊察费标准多少?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普通门诊10元/次 12元/次

  副主任医师15元/次 22元/次

  主任医师25元/次 35元/次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临床专家40元/次50元/次

  六、此次改革医疗服务定价中,取消收费的有哪些?

  包括螺旋CT超层费、无陪护理等15个项目。

  七、此次改革医疗服务定价中,不调整价格的有哪些?

  对涉及特殊群体的价格不调整,如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不调整项目共为1637项。

  八、我市此次医药价格调整涉及哪些医院?

  此次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公立医疗机构共27家,其中:三级医院13家、二级医院13家、一级医院1家。

  九、价格改革会增加病人负担吗?

  此次价格改革总体上不增加患者负担。

  但就每个就诊病人而言,可能有增有降。以用药为主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费用会下降;但也有部分以手术等治疗为主的患者,有可能个人负担会有所增加,如口腔治疗的患者。

  此次,对需进行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放射治疗等治疗方法的特殊疾病患者收费标准未作调整,治疗费用不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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